为了进一步推进学院后勤社会化改革,促进后勤实体加强企业自身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和后勤保障能力,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和师生服务,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
后勤服务总公司、饮食服务总公司。
二.考评内容
主要考评后勤实体服务的社会效益。考评的具体内容及标准见附件。
三.考评组织及方法
1.考评组织
学院成立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评工作,组长由分管院长担任,成员由院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人事处、审计处、财务处、工会、团委、后勤管理处和后勤咨询委员会负责人组成。后勤管理处为考评领导小组的常务办事机构,具体负责考评中的业务工作。
2.考评办法
考评在每季度第一个月(一、四、七、十月)上旬进行。由院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评内容和标准组织小组成员、教职工和学生按校区对上季度后勤实体服务情况进行测评。院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测评得分和日常服务情况,确定季度考评成绩和等第。测评得分按百分制计算。各季度平均分即为年度考评成绩。参加测评者应具有广泛性与代表性,尽可能涵盖各校区、各类人员。各类人员测评分所占比重为:
1)院领导和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测评分占30%;
2)师生测评分(每次参加测评的师生人数不少于250人)占70%。
四.考评等第标准
设社会效益得分为F,各分值与等第的对应关系为:
1.后勤服务总公司
F>90分为优秀
85分≤F<90 分良好
70分≤F<85 分合格
60分≤F<70 分基本合格
F<60 分为不合格
2.饮食服务总公司
F>90分为优秀
80分≤F<90 分良好
70分≤F<80 分合格
60分≤F<70 分基本合格
F<60 分为不合格
发生责任事故或安全事故,但没有造成重大影响、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的,经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该实体社会效益考评等第至多为合格;如造成重大影响、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的,经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该实体社会效益考评等第则为不合格。
五.考评结果的运用
1.考评结果向学院党政办公会汇报后,由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向后勤服务实体分别反馈,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2.后勤管理处根据上季度社会效益考评结果、学院划拨物业管理经费、学生餐厅营业额及学院核定的奖惩比例,经分管院长签字批准后,在下季度对后勤实体予以相应奖罚。
3.奖励经费由后勤实体根据全体员工(原事企编制人员、人事代理人员、临时用工等)的岗位设置、贡献大小,科学、合理使用。
4.年度效益等第作为后勤实体人员年度效益工资发放的依据,其中年度社会效益考核等第为良好、优秀的,有关后勤实体人员效益工资在自身财力许可的情况下,可适当提高。根据淮师办[2007]33号《淮阴师范学院教职工岗位津贴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发放办法由公司自主制定,报学院批准后执行。其中,总公司正、副总经理津贴的发放标准视总公司每年运行状况和年终干部考核情况,经审计后,由总公司提出初步意见,报学院批准后执行”。年度社会效益考评等第为合格的,不奖不罚;年度社会效益考评等第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有关后勤实体人员的效益工资可适当下调。
5.后勤实体可参照本办法,制订实体内部的考评和奖罚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