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管理处

淮阴师范学院大学生医疗报销办法

作者:时间:2021-05-06

淮阴师范学院文


淮师办〔2022〕186号



关于印发《淮阴师范学院

大学生医疗报销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淮阴师范学院大学生医疗报销办法》已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淮阴师范学院大学生医疗报销办法



                           淮阴师范学院

                         2022年12月14日


附件

淮阴师范学院大学生医疗报销办法


根据淮安市《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淮政办发【2010】43号)和淮安市医保中心《关于高校大学生参加医保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复函》(淮医保函【2012】2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在校参保学生在学校卫生所就诊的所有药费和治疗费,报销70%。

二、门诊开药一次不超过3天剂量(慢性病不超过7天)。

三、在校参保学生患病确需转院门诊治疗的,由卫生所首诊医生开具同意转诊证明书,到医保定点医院就诊,门诊药费及检查费按70%报销,全年最高限额为500元。

四、在校参保学生因病住院的,在符合医保规定范围内报销后,自付部分再报销40%,全年最高限额为5000元。

五、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系统性红斑狼疮、尿毒症(透析治疗)、器官组织移植术后抗排异反应治疗、脑瘫、血友病、慢性肝炎(含肝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支架(搭桥)术后抗凝治疗(一年)、恶性肿瘤内分泌治疗、冠心病、高血压Ⅲ(极高危组)、重度糖尿病、精神类疾病、帕金森病、恶性肿瘤术后、结核病、艾滋病、癫痫、脊髓小脑共济失调、肺动脉高压、普拉德—威利综合征、克罗恩病。

门特门诊报销:在符合医保规定范围内报销后,在校参保学生自付部分再报销60%,全年最高限额5000元;

门特住院报销:在符合医保规定范围内报销后,在校参保学生自付部分学校再报销60%,全年最高限额20000元。

六、因酗酒、自杀、自残、打架斗殴及违法犯罪行为或车祸等有第三方责任人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疫苗、美容性质的费用一律自理。

七、报销时间:交通路校区每月5日上午、15日下午,长江路校区每月5日下午、15日上午(遇节假日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参保学生凭转诊证明、定点医院发票、结算单、收费明细及出院小结到卫生所审核,经后勤管理处审批后,到财务处报销。

本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原大学生医疗报销办法同时废止。本办法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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