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校研究同意,交通路校区J016快递服务点,按照合同管理约定由原承租户续租二年,租金在原门面房年租金基础上浮5%,履约保证金按照原来金额执行。现根据《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苏教财〔2020〕6号)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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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处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