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制定全校年度维修计划,并根据年度维修经费下达情况实施维修计划。
二、负责各类单项工程、专项工程的可行性论证、规划设计方案论证、项目估算、配合做好招投标工作,做好项目施工过程的现场监督管理、竣工验收及结算移交等工作。
三、负责零星维修及1万元以下单项工程的派工、审核、结算工作;负责1万元以上单项工程的决算初审及工程款结算工作。
四、负责各项维修工作的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五、负责处理其他涉及工程技术的其他有关事务。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