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学校土地、校舍产权属证明、登记、建帐、立卡和档案管理工作。
二、做好房产信息系统建设与维护工作,对学校土地、校舍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和审核,接受有关房地产管理方面的咨询,及时报送房地产有关资料。
三、做好公用房的调配与信息统计工作。
四、负责校内公有住房的调配、出租、出借及有关常规管理与服务工作。
五、落实国家房改政策,做好有关房补发放工作。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