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管理处

淮阴师范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作者:时间:2021-05-06

淮阴师范学院文件
淮师办〔2021〕28 号

关于印发《淮阴师范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淮阴师范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已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淮阴师范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淮阴师范学院

                                  2021 年 1 月 18 日

    附件

淮阴师范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学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和保持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

    二、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发生校园内蔓延。

    三、组织领导

    学校坚持科学研判、科学防控、联防联控,成立由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学校防控工作,研究和协调解决防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小组(简称“工作小组”),及时研究部署落实防控措施,全力做好全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和处置具体工作。各部门、单位成立本部门、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组(简称“二级工作组”)。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朱汉清 焦富民

    成员:金叶玲 杨亚军 施 军 韩同友 周 军 赵宜江 李仁和

    (二)工作小组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宣传工作组、防控保障组、教职工工作组、学生工作组、教学科研工作组、安全保卫组、督查工作组等 8 个工作小组,按照分工具体负责相关工作。

    1.综合协调组

    组长:朱汉清 焦富民

    成员:邹修明 王江明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各项决策部署,综合协调全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全面工作;协助领导小组起草并发布重要通知、方案、公告,做好文电运转、领导批示办理、会议纪要整理等工作;加强与省教育厅、地方政府对接,负责落实“零报告”制度,做好全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信息收集和上报;负责学校防控工作会议组织及协调、调度等工作;加强值班值守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2.宣传工作组

    组长:韩同友

    成员:管爱花 吴克力

   主要职责:充分利用学校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渠道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要求和防控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形成群防群控局面;及时总结和推广防控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关注与学校相关的舆情信息,做好与舆情相关的信息沟通,加强舆论引导;加强对校内各部门、单位的主页、微信、微博信息发布的管理,杜绝不实信息在校内传播;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的网络支持和保障工作。

   3.防控保障组

   组长:周 军 李仁和

   成员:陈启东 熊加兵 赵树宇 李巨澜 李永宁

   主要职责:对学校生活区、公共区域、实验室、图书馆、值班室、厕所、楼道、食堂及其他公共场所等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消毒,不留死角;组织师生员工开展经常性卫生清扫劳动,保障师生公共活动场所及校区生活场所及时消毒、通风换气,确保校园环境整洁卫生;负责隔离观察区的统筹管理、流程设计、人员转运、物资保障、环境消杀等;督促学生食堂、校内超市及门面房承租方依法经营、依规防控;做好必需物资的购买、储备和保障与协调;做好学校医护人员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

    4.教职工工作组

    组长:焦富民

    成员:徐继明 金 钊 陈田田

    主要职责:及时掌握教职工总体情况,加大对教职工流动情况的掌控力度;通过微博、微信等网络渠道开展健康教育;负责教职工及外聘人员(校聘、单位自聘的劳务派遣人员和公司自聘工作人员、校内经营点工作人员等统称为“外聘人员”)信息日报、汇总、分析、排查;关注教职工的心理状况,协助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做好防控。

    5.学生工作组

    组长:杨亚军

    成员:胡元林 范新阳 沈东华 纪 元

    主要职责:负责学生的信息日报、汇总、分析、排查;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知识宣传教育,通过“两微一端”等网络平台,协同二级学院发布重要信息须知;加强与学生的联络,做好心理疏导应急。

    6.教学科研工作组

    组长:施军  赵宜江

    成员:周平  张 宇

    主要职责:负责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隔离班级学生的教学安排和隔离教师教学任务的调整安排,维护教学秩序的稳定;负责制定科研项目申报和项目结项等工作方案,对于因事件影响延期结题的,做好协调沟通工作。

    7.安全保卫组

    组长:韩同友

    成员:徐拥军 景 鹏

    主要职责:负责校园大门管理、进校人员查验和交通秩序维护工作;负责做好进校人员及车辆的登记备案工作,实行凭有效证件和通行证进出校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协助后勤管理处落实防控隔离措施,负责隔离观察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妥善处理防控期间突发事件;加强日常巡查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8.督查工作组

    组长:金叶玲

    成员:丁志同 张海兵

    主要职责:督查学校和各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各工作小组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对领导弱化、组织不力、履责不到位等造成不良影响和直接后果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三)二级工作组

    各部门、单位成立以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二级工作组。

    主要职责:负责传达上级和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部署和会议精神;制订本级防控工作预案并报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备案;组织实施本级防控工作;开展对本部门、单位师生员工的防控健康宣传教育,组织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四、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制度。班主任负责对所在班级学生(各学院指定专人对教职工)的缺勤情况进行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各学院、各部门对因健康原因缺勤的名单及时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做好销假工作。

    2.做好卫生信息的收集。卫生科与淮安市及清江浦区、淮阴区疾控中心保持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五、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发生期间,学校相关部门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监控联系电话。交通路校区:83511061;王营校区:83525068(白)83525066(夜)。

    2.责任报告人:卫生科科长

    3.报告时限及程序

    卫生科、各单位、各部门和个人发现突发事件,应立即向学校主管部门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发现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新冠肺炎、艾滋病、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及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的疾病暴发,责任报告人应当在 2 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所在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学校向省教育厅报告;发现其他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乙肝、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责任报告人应当在 6 小时内上报所在地区疾控中心报告;发现丙类和其他传染病患者,责任报告人应当在 24 小时内上报所在地区疾控中心。

    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一般传染病事件

    当师生中出现散发的水痘、麻疹、肝炎、肺结核、禽流感等传染病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1.相关学院明确专人负责与卫生科保持联系;卫生科按照国家有关传染病管理办法,进行登记、并向市(区)疾病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嘱患者到专科医院进行隔离治疗;各学院配合卫生科对患者所在班级教室、宿舍及楼道进行消毒。必要时配合市(区)疾病控制中心对病人密切接触的人群进行筛查,查找原发病者和排除新的感染者。

    2.卫生科要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排泄物、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工作。

    3.卫生科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活动,举行健康知识讲座,印发宣传资料,发放健康教育处方,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  

    (二)传染病暴发流行或出现甲类传染病疫情事件

    当出现传染病疫情暴发或出现鼠疫、霍乱甲类传染病时,在市(区)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工作。

    1.知情者立即向所在部门和卫生科报告或直接向学校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各部门、单位、卫生科接报后立即向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区)疾病控制中心报告。保卫处负责封锁事发现场,隔离疑似病人,汇同卫生科配合市(区)疾病控制中心对现场进行调查处理、采样、技术分析、检验以及应急处理技术指导等工作。并对校园实施封闭式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2.各部门、单位全面掌握师生员工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报人事处备案。去疫区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隔离观察,符合解除隔离条件方可回校。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中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3.避免人群聚集。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学术活动和会议的时间;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应暂缓进行。

    4.各部门、单位和后勤集团配合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图书馆、体育馆、厕所等场所使用期间定时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5.做好心理辅导。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学校通过心理咨询热线,一对一做好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师生员工的心理辅导,教育引导他们勇于面对疫情带来的心理压力,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积极配合做好确诊和治疗工作。对于情况严重者,学校将及时与家长或家属沟通,指导寻求专业机构的心理帮助。同步做好全校师生心理辅导,消除恐慌心理,不信谣、不传谣。

    (三)食物中毒事件

    当发生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1.知情人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卫生科和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报告市(区)疾病控制中心。报告信息包含:发生中毒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主要临床表现等。

    2.卫生科立即组织医务人员救治,病情严重患者送往医院急救,并监测患者病情,做好登记。

    3.后勤服务集团责令相关餐厅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

    4.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部门处理。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保卫处积极配合疾控中心、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患者的排泄物要保留,以便疾控中心采样检验,确定食物中毒的源头。

    6.中毒场所采取消毒处理。封存被污染的食品、餐具、容器、用具及贮存食品的冰箱、设备,进行清洗消毒,并对可疑食物彻底清理,杜绝中毒隐患。

    7.学工部、团委及时召开辅导员、学生干部会议,通报情况,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保证师生思想稳定,协助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8.卫生科配合市(区)疾控中心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

    七、突发事件的责任追究

    各单位和各级领导要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切实承担起教育、管理和保护师生的职责。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师生公共卫生安全、校园稳定工作负总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公共卫生安全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有关责任人以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江苏省淮安市长江西路111号    邮编:223300